lloyyd

随笔0910

赶着出门午饭,抓起边上矮凳上自然生长出的四分裤,匆匆出门。

来到路上才发现,周围的人都换上了长袖长裤。后知后觉的我这时才感到了一丝凉意。秋风流过我的大腿,很流氓地摸了一把:小子,秋天了。

从公司离职作为半自由职业者,刚迈入第四年。不用通勤上班固然很好,但是也削弱了我对于季节变化的感知。只有在某天被热得睡不着或者冻醒才会发现季节变了。以前的春江水暖鸭先知,季节的变迁首先影响到万物,然后借由各种细节涌入视网膜、鼓膜和鼻腔黏膜,总会让我比体感更早更顺滑地意识到,季节要变了。

反思一下,生活还是离自然太远了。不过就算天天出门的人,舟车劳顿,案牍劳形,又有多少人能有多余精力去感受自然?

前几天开始重拾写作,写成了一塌糊涂的工作报告,被AI狠狠地鄙视了一顿,然后改得母亲都不认得。确实比我写得通顺太多,严谨太多。有很多需要跟AI老师学的。但是,今天想起来,有可能只是因为我当时并不想写文章,只是逼着自己拿起键盘,结果脑中没有被好好消化组织的知识,就跟男同吃了华莱士一样,稀里哗啦拉了一屏幕。(没有对特定人群的歧视,只是脑子里突然出现了这个比喻,不写下来可惜了,见谅)

今天,在被秋风流氓了一把之后,坐在餐厅突然忿忿,于是灵感大发,做此俗文,好不痛快。

可能这才是我想写的东西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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